关于开展2014年药学专业(药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徐食药监人[2014]77号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徐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市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4年江苏省药学专业(药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今年评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企事业单位从事药品研发、生产、经营、监督、检验等工作,且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及评审条件
按照《江苏省药学专业(药品)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规定执行,具体内容请登陆我局网站www.xzfda.gov.cn首页“工作文件”栏目查阅。
三、有关事项说明
(一)相关专业指医学、生物学。
(二)允许专业技术人员自主申报两个系列(专业)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
(三)药学及相关专业毕业生非本人原因未取得药师(中药师)资格,但一直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且毕业年限达到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对应年限要求的,可直接申报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资格。
(四)所有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本专业工作年限,一般从毕业参加本专业工作后起计算,后续学历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但必须将全脱产学习时间扣除。任职资历年限从现专业技术资格批准之日起计算。著作、论文、成果等时间从发表或鉴定之日起计算。
(五)根据省物价局有关规定,评审费为200元/人。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全的不能上报。
(二)申报人提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和聘书、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等证明证件材料,除复印件外,还要提交原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三)申报材料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1。除第1—4项不需装订外,其余材料按规定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一人一个档案袋,并将附件1目录粘贴在档案袋封面上。提交的各类材料复印件,须审查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印章予以确认。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材料2)可以按照附件4的格式下载,一律采用标准16K纸型双面打印并装订。
《江苏省药学专业(药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材料3)按照附件2的格式下载,一律采用标准A3纸型打印或填写。提交的各类材料复印件,一律采用标准A4纸型。
(四)各单位要按照附件3的要求填写汇总《2014年江苏省药学专业(药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册》(Excel表格),一式1份,同时上报电子版。
(五)申报材料可直接报送市局组织人事处,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本通知及附件可登陆我局网站www.xzfda.gov.cn首页“工作文件”栏目下载。未尽事宜请与市局组织人事处联系。联系人:李筱,电话:67669798。
附件:1. 申报药学专业(药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交的材料目录 中级附件1.doc
2. 江苏省药学专业(药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 中级附件2.doc
3. 2014年江苏省药学专业(药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名册 中级附件3.doc
4.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中级附件4.doc
徐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20日